充分了解《獻血法》認識可能不知道的獻血知識
添加時間:2024-07-01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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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血有法律保護嗎?
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于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為保證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身體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獻血法。
參加獻血有年齡要求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二條,第三條規定,國家實行無償獻血制定。國家提倡18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愿獻血。如果獻血者既往多次獻血,主動要求并且身體健康,符合獻血要求,年齡可以放寬至60周歲。
參加獻血有職業要求嗎?
沒有。《中華 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七條規定,國家鼓勵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和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率先獻血,為樹立社會新風尚作表率。無償獻血無損健康,您捐獻的血液延續了生命的希望。歡迎每一-位健康適齡的市民積極參與。
血站是私人機構嗎?
不是。血站(或血液中心)是采集、提供臨床用血的機構,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性組織。設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需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血站應當為獻血者提供各種安全、衛生、便利的條件。
一次獻血多少毫升有規定嗎?
有。《獻血法》 第九條規定,血站對獻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過四百毫升,兩次采集間隔不少于六個月。嚴格禁止血站違反前款規定對獻血者超量、頻繁采集血液。
參加獻血會傳染疾病嗎?
不會。《獻血法》 第十條規定血站采集血液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操作規程和制度,采血必須由具有采血資格的醫務人員進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須銷毀,確保獻血者的身體健康。血站應當根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標準,保證血液質量。
捐獻的血液可以買賣嗎?
不能。《獻血法》 第十一條規定.無償獻血的血液必須用于臨床,不得買賣。血站、醫療機構不得將無償獻血的血液出售給采血漿站或者血液制品生產單位。
臨床用血為什么收費?
《獻血法》第十四條規定公民臨床用血時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無償獻血者臨床需要用血時,免交前款規定的費用;無償南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免交或者減交前款規定的費用。
什么行為是違法的?
《獻血法》第18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 非法采集血液的; (二)血站、醫療機構出售無償獻血的血液的; (三)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